比德奖学金

专业助学基金章程

 

一、 宗旨

本基金宗旨是通过各种渠道,以自愿、合法手段筹集资金,用于资助湘潭大学在校的优秀贫困学生学习及生活,凡受过本基金资助的学生在参加工作后有义务宣传本基金,自愿为基金捐助资金,使本基金能持续地资助更多的优秀贫困学子完成学业,为提高中华民族整体文化素质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 经费来源与管理

1、 湖南湘大比德化工有限公司每年提供金额不低于十万元人民币作助学基金。

2、 通过其他途径筹集资金。

3、 所有资金全部打入湘潭大学“教育部化工过程模拟与优化工程研究中心”,并设立基金专项。

4、 基金经费在任何情况下只能作为“优秀贫困学子”完成学业的学费和必须的最低生活费补贴。

三、 基金管理机构

1、 基金经费管理委托“教育部化工过程模拟与优化工程研究中心”管理。

2、 基金设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基金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基金管理委员会人员由提供基金经费单位和个人、湘潭大学、“教育部化工过程模拟与优化工程研究中心”湘潭大学化工学院相关人员组成;基金评审委员会人员每年由受资助的相关单位推荐,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基金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派任 。

3、 基金管理委员会设在“教育部化工过程模拟与优化工程研究中心”。

4、 从事基金有关的所有工作为义务。

四、 基金资助对象及金额

1、 资助对象:勤奋好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家庭贫困的湘潭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重点资助化学工程系“化学工程与工艺”和“制药工程”专业。

2、资助金额:根据申请者家庭状况,资助金额每人每年在2000~7000元

五、 基金资助条件

1、 遵纪守法,讲究文明,热爱自己所学专业,成绩优良

2、 新入学本科生、研究生必须是湘潭大学和录取专业均为第一志者

3、 二年级以上年级学生必须无重修记录或有一定特长,并获得国家、省级奖励者

4、 符合1~4项,有下列情况之一,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本人达不到最低生活标准,难以维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1) 父母双亡,且无其它经济来源者;

2) 父母有一方去世,家庭收入较低,且无其它经济来源;

3) 家在农村,父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它经济来源者;

4) 家在城镇,父母均下岗或无职业,且无其它经济来源;

5) 来自边远山区农村且经济较困难者;

6) 因其它意外情况,导致经济困难无法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者;

5、 承诺在自己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自愿捐助资金支持本基金资助更多优秀贫困大学生

6、 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资格

1)有不诚信记录者,如考试舞弊、申请材料不实等

2)在校期间拥有移动通讯工具及电脑

3)在校期间在校外租住住房者

六、基金资助评审程序

1、 由申请者申请,按基金会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及准备有关材料,并签署基金资助承诺书,班委会提出推荐意见。

2、 院行政办公室汇总审核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基金管理委员会。

3、 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将初审名单张榜公布,征求意见,听取师生们的反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4、 评审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表决通过获资助学生名单,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予以确定、公布、颁发。

七、 资助对象的义务

1、 有责任、有义务宣传本基金,并为本基金筹集资金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本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自愿为基金捐助不低于本人受资助数量的经费 ;

2、 有义务积极参加本基金组织的非赢利活动;

3、 本人联络方式发生变化,有义务将本人学习联络方式告知本基金会;

八、 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权利

1、 基金管理委员会有权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在网上或学校公共场所公示、公告;

2、 对基金申请者或受资助者经调查后证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基金管理委员会有权在网上或学校公共场所公示、公告;

3、 对受资助者名单及受资助金额基金管理委员会有权在网上或学校公共场所公示、公告;

4、 对捐助单位或个人捐助金额,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捐助者意愿在网上或学校公共场所公示、公告;

5、 对以不实材料得到基金资助者,基金管理委员会有权申请要求湘潭大学追回受资助金额,并有权在公共媒体、网上或学校公共场所公示、公告 ;

九、 基金资助对象承诺书

本人自愿申请湘潭大学“湘大比德”优秀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熟悉湘潭大学“湘大比德”优秀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基金章程,接受基金章程,在参加工作后有责任、有义务宣传本基金,并为本基金筹集资金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在本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自愿为基金捐助不低于本人受资助数量的经费,使本基金能持续地资助更多的优秀贫困学子完成学业,为提高中华民族整体文化素质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

 

申请方法
请下载申请表格并打印,认真填写完成后交于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申请表格下载


管理机构
助学金管理委员会:

主 任:王良芥

副主任:陈立新

成 员:杨运泉 谭援强 彭晓思 

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 任:杨运泉

委 员:王良芥 黄星祺 戴友芝 肖满玉 吴 剑 刘平乐 周大军

办公室设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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